店铺员工管理规定
(一)店铺考勤制度:
1、店铺原则上禁止请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3天向店长申请上报上级领
导批准),如有事需要处理可向店长申请对班替班,替班人员到位后方可调班,每月调班次数不得超过3 次。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禁止请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5天向
店长申请上级领导批准,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是为旷工,矿工每天上缴成长基金100 元。
3、所有员工每天上班必须签到,否则视为旷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1次,20分钟内迟到,上缴成长基金1分钟1元元,超过30 分钟,上缴成长基金20元/ 次;无故旷工1 天上缴成长基金100元,全勤奖取消。
4、店铺有临时事件发生,店长有义务与责任替补空岗或者取消调休。(何时给予补休由店铺视情况而定)
(二)请假制度
事假
1、店铺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2、如家中有紧急大事,应提前向店长和领导说明情况,家庭人员有病或紧
急情况,店铺可批准三日之内的事假。
3、家庭出现病人需要照顾或安排其他家庭紧急事务,必须向店长和领导说
明情况,店铺给予五日之内的事假。
4、店铺员工有其他事务(如旅游等),店铺原则上不予批准事假,员工可利用年休假或与店铺其他员工条换班次解决(特殊情况除外)。
5、店铺员工如家庭事务,(必须与店铺沟通清楚,得到店铺认可的事务)短期安排不好需要长期休假,公司领导与店铺店长协商,根据员工以往表现,给予表现较好的员工办理停薪留职(但必须在协商时间内返回)。
6、临时性电话请假或调班计入当天考核,每月累积三次算旷工一天。(特殊情况除外)病假
1、在店铺上班的员工临时性生病坚持不了的情况,店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安
排员工去医院看病或回家休息,员工上班后当天将医院诊断证明与《假期申请单》交于店长。
2、临时性电话请假,店铺能及时安排不造成空岗,按事假处理,店铺不能
及时安排,造成空岗,按旷工处理。
病假审批方式:员工提交《假期申请单》和医院证明由店铺店长和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并将假条和医院证明随员工档案每月2日前交于财务,否则不予发放当月工资。
(三)特别休假(店铺工作满一年可享受特别休假)
1 、婚假:7 天,发放基本工资,无目标、无销售提成
2、丧假:直系亲属(仅包括父母、子女):5天,发放基本工资
3、店铺原因休假:如装修、人员临时安排不开造成的休假,发放30%的基本工资,
4、年假:转正满一年未满3年享受2天带薪年假,转正满3年未满5年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