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领导(6分)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保障、政策措施具体;
(三)城市园林绿化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四)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包括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城市绿化指标逐年增长。
二、管理制度(6分)
(五)管理制度完善,执法严格,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六)已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并按程序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七)绿化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管理和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八)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划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布;
(九)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得力,建档立卡挂牌,责任落实,无发生破坏古树名木事件;
(十)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符合《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规定。
三、景观保护(8分)
(十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突出城市文化风貌特色;
(十二)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措施得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十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整洁;
(十四)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四、绿化建设(50分)
(十五)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5分);
(十六)绿化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坚持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因地制宜,以节地、节水、节能、节约资金为主要手段,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4分);
(十七)绿化指标(以下数据以统计年报为准)(10分)
1、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符合以下指标要求:
秦岭以南设市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以下简称“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3%、38%、8.5平方米。秦岭以北设市城市“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2%、36%、8平方米。秦岭以南县城“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1%、36%、8平方米。秦岭以北县城“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0%、34%、7.5平方米。西安市“三绿”指标分别达到27%、32%、6.9平方米。 (十八)道路绿化(6分) .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绿化建设达到彩化、美化的效果;
2、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0%和75%以上。新建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25%,旧城区改建主干道不少于20%。主干道行道树整齐、无缺株断行,绿化带修剪整齐、无黄土裸露;
3、城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体现本地特点。
(十九)居住区绿化(6分)
1、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开辟有室外公共活动绿地;
2、城市内各居住区重视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区”活动。城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