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文件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6]8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省实际情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