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投运的设备、管道已经命名和标志齐全明确,所有阀门已挂牌。
5.5投入的土建工程和生产区的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试运行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平台栏杆和沟道盖板齐全牢固,有碍运行的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等均已清除,符合文明启动条件。 5.6正常电源和备用及事故电源可靠。
5.7试运行现场的照明、通讯设备已安装完毕,并能可靠地投入使用。 5.8试运行现场的消防设备已通过核查,并能可靠地投入使用。 5.9补充水及各类水源充足可靠。
5.10投入的设备和系统已经分部试运合格,分部试运行中的缺陷已消除,且通过有关各方验收签证,热工、电气的各类保护装置、仪表远控、声光报警、事故按钮、联锁齐全,并已试验合格且能可靠地投入。
5.11补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工业水系统、轴承冷却水系统、水处理系统、化学加药设备及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已按设计要求具备投入条件。
5.12与投产机组相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包括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远动、通风装置)已满足机组启动及带负荷要求。
5.13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的输入、输出点接线良好、经校对正确、系统精度及数据误差符合设计要求,不停电电源、空调、接地及屏蔽设施等均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试运调试合格。
5.14参加整套启动运行的设备和系统与尚在施工中的汽水管道、电气设备及其它系统已作好必要的安全隔离。
5.15机组静态下的调整、试验项目已全部完成。
5.16启动验收委员会、质检站等有关部门对机组的整套启动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并签证,同意进入整套启动阶段。
5.17汽机各辅机及辅助系统的分部试运已经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与设备和系统有关的联锁、保护及调节功能完善,仪表指示正确。主要有: 5.17.1循环水泵及循环水系统。 5.17.2补给水泵及其它用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