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某校党员干部业绩 考评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每学年度对干部业绩进行考评,且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党员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失职或者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考核评价,落实奖惩
(1)考核依据:《某校“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案》
(2)考核办法:设立安全工作考核津贴,每学期100元,以100分计,纳入考绩奖,学期结束考核发放。
一般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10分,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20分,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20分,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50分,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30分,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100分。
分管副校长和各条线主任除了执行上述考核办法外,还要承担管理责任。每学期发生2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除条线负责主任考核分10分,每学期发生2起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条线负责主任考核分20分,每学期发生2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条线负责主任考核分40分。每学期发生4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分管副校长考核分10分,每学期发生4起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分管副校长考核分20分,每学期发生4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分管副校长考核分40分。
任何人、部门不得隐瞒、迟报、漏报各类事故,否则学期安全考核分为0分,并且不得评优评先,造成群众上访、人民来信等在社会上影响学校声誉和严重后果的,由校长办公会给予处罚,还接受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三、考核目标
1、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2、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