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是职业经理人不高兴走了,带走企业的机密,却又加入到竞争对手当中。而在国外有一些职业经理人操守规定,行业竞争的规定,在我国这个问题怎么办?
第六,是有极个别的经理人单方面地撕毁合同,急不可待的到竞争对手那里去。
第七,激励是引导和稳定职业经理人的重要机制,但是到底采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才能使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共同打拼,而不管企业亏损和盈利。民营企业里面碰到的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常常要喊加薪,不管企业盈利与否。
当然还有很多困惑,苦恼,这就引起了我的深刻的思考。
第一个思考,希望能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制度,使老板有制度可遵循,也使职业经理人受到制度的保护和约束。
第二个思考,应该制定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的准则,或者类似这样的法律指引,使社会有一种判断职业经理人的标准。
思考之三,是不是能强化执行维护制度的团体机构,使不遵守制度的老板、经理人有人管。
思考之四,完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
思考之五,建议引进西方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来治理市场经济,比如个人破产法。以香港为例,有很多老板,包括职业经理人,由于个人借贷,或者侵占什么财产,要打官司,就是个人还不起钱,破产了,他还有几条重要的限制:第一,七年之内不能够再开公司,第二,能够上酒家吃饭,不能住酒店,不能坐出租车,不能出国,不能买房子。这个限制使得这些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经理人,包括个人都努力认真工作,绝不马虎。他有七年的时效性,过了七年以后就自动失效了,我觉得个人破产法值得研究。
思考之六,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同行业竞争的法律。比如说职业经理人离开原来的公司,是否可以在一、二年内不能到竞争的同行业工作,以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思考之七,希望媒体也能跟企业界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职业经理人创新和开拓事业的环境,要允许失败,勇当企业家。现在我们国内只要你失败了,或者是一不小心失手了,就变成了一个被评论和攻击的对象。
思考之八,希望专家、学者对企业职业经理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和方案。
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
王珏(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