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吊索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处理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重要条例〉2009年05月01国务院令第549号 GB 5972-86〈起重机械用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包含钢丝绳、吊钩、麻绳、卸扣和平衡梁等)。
4. 采购
4.1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后,采购部采购。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选择有制造许可的厂家保质定量地统一采购。
4.2 采购的钢丝绳由仓储部统一存放,需求部门提出领用申请,适量领用,不得过量库存。
5. 使用
5.1吊索具的使用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在额定载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5.2吊索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5.3使用部门要建立吊索具管理台帐,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安全责任。
6. 检查与维护保养
6.1 使用部门和综合部必须对在用吊索具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