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由技术归口部门根据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6.3 使用部门要加强在用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建立吊索具发放报废管理台帐,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分类摆放、标识清楚、清洁卫生。禁止生产现场随意乱丢乱放钢丝绳吊索具,对于已报废的吊索具应立刻清理出生产现场。操作者个人保管使用的小型吊索具,发放时必须告知其规格型号、起吊重量、报废标准,并定期组织检查,达到报废标准要立即报废。一般情况钢丝绳使用满两年应强制报废。
6.4 各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保养工作,起吊10t以上的大型吊索具,每年应按相关检验与报废规范进行一次无损探伤。如发现超标缺陷应立刻报废,确保起吊器具的安全性。
附件
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一、钢丝绳使用基本要求:
1、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少于300mm;
4、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使用中如发现出油现象(新绳例外)即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等(油温不得超过80℃);
7、用钢丝绳捆绑时,遇有尖锐棱角物件时应垫好,保持吊物平衡,炽热金属不能捆。
二、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1、钢丝绳表面层钢丝绳腐蚀或磨损达表面原丝径的40%;
2、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7%;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