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图解说明
2009.1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自2005年10月1日起在
本省贯彻施行。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经取代现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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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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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 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
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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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
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 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
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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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
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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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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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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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 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 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 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
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 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
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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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的房屋建筑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 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
利用时,应按照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
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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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的房屋建筑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 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在站台、车棚、货
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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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 桥、挑台等。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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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 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 阳台、挑廊。 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 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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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可分为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和基础排 水四个部分,共有112个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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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人工土方 1、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按挖槽坑深度分为深3m以内和深4.5m以内两档,又各按土方类别分为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
等3个子目。(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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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人工土方 2、人工土方单项定额包括:平基土方、挖地槽地坑、挖淤泥流 砂、平整场地、原土打夯、回填土、人力车运土等定额项目。
(P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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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土方定额说明 1、同一工程的土方类别不同,应分别列项计算。 2、土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人工土方综合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 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 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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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土方定额说明 4、人工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 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
输等项目。若弃土运距超过150m,按人力车运土“1000 m以内每增加50 m” 定额计算;借土回填按挖、运定额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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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土方定额说明
6、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
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
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7、土方地槽、坑划分标准:地槽、坑底长边与短边之比小于3 的为地坑,大于3的为地槽。单项土方中沟槽底宽大于3m、坑底 面积大于20m2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时,均按平基土 方套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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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土方定额说明 8、人工土方定额乘系数的三种情况: 套用定额时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 定额乘系数1.25。
(1)挖桩承台土方时,应扣除大口径桩及未回填桩孔所占体积,
(2)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规定为4.5m,超过4.5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4.5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 深范围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系数1.05。人工挖 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4.5m时,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 1.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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