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rule(D)rule(D')
其中rule(D)表示可应用于D的规则集合。
由于R'是R'的逆,所以R'应用于D'后,得到数据库D。同样由可交换系统的性质, 有:
rule(D')
rule(D)
综合上述两个式子,有rule(D')=rule(D)。
8、一个产生式系统是以整数的集合作为综合数据库,新的数据库可通过把其中任意一对元素的乘积添加到原数据库的操作来产生。设以某一个整数子集的出现作为目标条件,试说明该产生式系统是可交换的。 答: 说明一个产生式系统是可交换的,就是要证明该产生式系统满足可交换产生式系统的三条性质。 (1)该产生式系统以整数的集合为综合数据库,其规则是将集合中的两个整数相乘后加入到数据库中。由于原来数据库是新数据库的子集,所以原来的规则在新数据库中均可以使用。所以满足可交换产生式系统的第一条性质。
(2)该产生式系统以某个整数的子集的出现为目标条件,由于规则执行的结果只是向数据库中添加数据,如果原数据库中已经满足目标了,即出现了所需要的整数子集,规则的执行结果不会破坏该整数子集的出现,因此新的数据库仍然会满足目标条件。满足可交换产生式系统的第二个性质。
(3)设D是该产生式系统的一个综合数据库。对D施以一个规则序列后,得到一个新的数据库D'。该规则序列中的有些规则有些是可以应用于D的,这些规则用R1表示。有些规则是不能应用于D的,这些规则用R2表示。由于R1中的规则可以直接应用与D,所以R1中规则的应用与R2中规则的执行结果无关,也与R1中其他的规则的执行无关。所以可以认为,先将R1中所有的规则对D应用,然后再按照原来的次序应用R2中的规则。因此对于本题的情况,这样得到的综合数据库与D'是相同的。而由于R1中一条规则的执行与其他的规则无关,所以R1中规则的执行顺序不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因此满足可交换产生式系统的第三个条件。
因此这样一个产生式系统是一个可交换的产生式系统。
第二章 习题答案
1、用回溯策略求解如下所示二阶梵塔问题,画出搜索过程的状态变化示意图。
对每个状态规定的操作顺序为:先搬1柱的盘,放的顺序是先2柱后3柱;再搬2柱的盘,放的顺序是先3柱后1柱;最后搬3柱的盘,放的顺序是先1柱后2柱。
答: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用((AB)()())这样的表表示一个状态。这样得到搜索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