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变电站送电应急预案
总则
1.1为了保证110KV变电站启动送电一次成功,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送电时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包括人身伤亡和电气设备的事故、异常处理自然灾害等。本预案适用于天柱山化工110kV变电站的事故及异常处理。
1.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4 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
1.5 尽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变电站事故处理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马文太
副组长:白建国、李峰
成员:任振军、李俊亮、吕旭东、王秀文、张艳青
马水莲、王辰梅、刘晓丽、曹玉晶
2.2 发生事故后将事故情况汇报领导,属于电网调度的设备汇报当值调度员,等候命令作进一步处理。
2.3 值班人员应按照调度规程相关规定及调度管理权限,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开关跳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