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必须监守岗位,集中精力,迅速正确的执行当值调度员的命令,只有在接到当值调度员命令或发现事故对人身与设备的安全有直接威胁时,方可停止设备的运行。但在执行命令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2.5 处理事故时,除当值值班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事故地点和控制室,事故前进入的人员应主动退出,不得防碍事故处理。
2.6 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果断、不慌乱,必须严格执行接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制度,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2.7 处理事故时,可以不使用工作票和操作票,但必须作好相应的记录。在故障隔离后,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