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私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
【2006年】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和条件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 【2007年】修改为: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和条件(双边司法协助协定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基本要求:
了解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司法协助的概念和我国的相关规定。
理解我国产生区际法律冲突和作出区际司法协助安排的原因。
熟悉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安排的内容与相关规则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的概念 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区际冲突法解决途径 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 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在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关系问题上的理论与实践 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与区别)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步骤(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步骤)
第二节 区际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