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
床能力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参加临床教学工作;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完成一篇具有临床医学博士水平的学位论文,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二条 学位课程学习要求,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三条 临床能力训练
1、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
(1)自入学的第二学期开始,参加二级学科范围内科室轮转,总时间不少于一年半。轮转的科室一般为三至四个,每个科室三至四个月。主要掌握本专业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与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处理办法、门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临床教学技能等(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各科室主任要负责在本科室轮转的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并要指定一名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做带教老师。
(3)每个研究生指导小组中必须有一名人员(应在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表中注明)具体负责该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经常检查其轮转情况,包括研究生的临床表现(出勤情况,医德医风,临床工作是否能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内容等)、轮转科室对研究生的工作安排情况。
(4)每个科室轮转的情况要详细记录在轮转手册上。在每一个科室轮转结束时,研究生均需作自我小结,由该科室带教老师和住院总医师写出评语,该科主任审核签名,作为该轮转科室考核意见记录在轮转手册上。
2、临床医学研究生第二阶段(博士阶段)临床能力训练
临床医学博士临床能力训练时间不少于一年半,主要从事本专业的临床工作,按三级学科进行临床能力的专科训练,安排一定的门诊、急诊和实验室工作,掌握本专业常见病与某些疑难病的诊断与处理办法。训练过程中必须担任总住院医师半年以上,培养全面管理病房、处理急诊、胜任会诊及临床教学能力,达到初年主治医师的临床工作能力。
第四条 经费及待遇
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临床工作期间的生活补助、奖金等,可参照同年住院医师的待遇,由研究生导师所在医院解决。
研究生的休假,一般与同年住院医师相同,由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但是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继续担任临床工作者,医院应按同年住院医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