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技术,具备自主设计制造能力;海洋可再生能源、天然气水合物开发装备及部分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装备的产业化技术实现突破;海洋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装备、极地特种探测/监测设备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明显增强。
4.关键系统和设备的制造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的配套率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50%以上;在海洋钻井系统、动力定位系统、深海锚泊系统、大功率海洋平台电站、大型海洋平台吊机、自升式平台升降系统、水下生产系统等领域形成若干品牌产品;具备深海铺管系统、深海立管系统等关键系统的供应能力;海洋观测/监测设备、海洋综合观测平台、水下运载器、水下作业装备、深海通用基础件等实现自主设计制造。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升产业规模
1.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我国海洋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现有装备工业总体布局,在以大连-天津-烟台-青岛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江苏苏中地区-上海-浙江浙东地区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以深圳-广州-珠海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培育三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具备总装建造、修理改装、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全面提升总承包能力和专业化分包能力。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提高大型海洋工程装备的总装集成能力,打造具备总承包能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总装制造企业(集团)。以总承包为牵引,带动和引导一批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在工程设计、模块设计制造、设备供应、系统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分包商。
3.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利用现有修造船设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重点支持企业(集团)适应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特点对生产设施进行改造、工艺流程优化,以及开展企业信息化建设、节能降耗及减排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
4.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以产品、资本为纽带开展联合开发、联合经营,实施强强联合,规模化发展,实现规模经济。支持大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与钢铁、石油等上下游企业以战略联盟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适当延伸产业链,在上下游产业实现战略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产业技术创新
1.加快重点产品研发。围绕海洋资源在勘探、开采、储存运输和服务等四大环节的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相关重点装备及其关键系统和设备。重点发展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自升式钻修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