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
如果当天抬来的罐子里装的是金子的话,那么两个人不可能抬得动;当天两个农民就能抬得动;
所以罐子里装的不是金子。
这是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其推理形式如下:
如果p,则q,
非p,所以非q。
8.5案例分析:二难推理《辩护律师为何陷人窘境?》
【案情摘要】
某公司经理方某,对所主管的工作极不负责,致使该公司严重违反海关法规,参与汽车走私活动,给国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指控方某已构成犯罪。法庭上,被告人辩护律师称被告人方某既不知道也没有支持下属的犯罪行为,下属的犯罪行为应罪责自负,被告人方某根本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对其所主管的下属的犯罪行为有知道和不知道两种可能,但这两种可能都构成犯罪。如果被告人知道并支持下属的走私犯罪行为,那么根据刑法第116条的规定构成走私罪;如果因官僚主义作风而不知道其下属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则构成玩忽职守罪。因此无论他知道不知道,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退两难。法庭最后判决被告人方某为走私罪。
【逻辑问题】
公诉人运用了何种逻辑方法使辩护律师陷人窘境?
【参考结论】
公诉人构造了一个二难推理,使辩护律师陷人了进退两难的绝境。
【逻辑分析】
公诉人的辩论包含如下的二难推理:
如果被告人知道并支持下属的走私犯罪行为,那么构成走私罪;如果被告人不知道其下属的犯罪行为,那么构成玩忽职守罪;
被告人或者知道,或者不知道;
所以,被告人是有罪的。
其推理形式为:
如果p则r,
如果q则s,
p或者q,
所以,r或者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