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总体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30.2%以上;到“十三五”期末,全县GDP预计完成145.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30.0亿元,年均递增13.7%,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86.0亿元,年均递增43.9%,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9.0亿元,年均递增26.2%,三次产业结构比重调整为20.7:59.3:20.0。
——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8.5%以上,到“十三五”期末,财政收入达到20132万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30%以上,到“十三五”期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35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18.0%以上,到“十三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045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6.9%以上,到“十三五”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97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25.0%,到“十三五”期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6亿元。
——城镇居民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