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宪法》赋予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权益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3、《劳动法》是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联系密切的其它系。它以国家意志把实现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它涉及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方面。
4、《职业防治病法》
制定、实施该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5、《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来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力,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职工的亲属,进行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保障因工伤亡人员或其亲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1. 工伤保险基本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 工伤认定的规定
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h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