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宇集团所有职员均须按照《东宇集团职员绩效治理方法》的规定
制定年度(以及季度和每月)绩效目标,定期同意主管部门及直截了当领导的考核。
人力资源治理部门依照考核结果和绩效治理方法规定,以标准绩效薪资为基数,
运算每个职员应得绩效薪资。
(2)绩效薪资分配方式:
●中高层治理人员:按季度进行绩效考核,但前三个季度每季仅以季标准绩效薪
资额度的50%为基数运算该季度应得绩效薪资并予分配(约相当于每季度预支
年绩效薪资的1/8)。至年末时,依照全年绩效考核结果,以年标准绩效薪资额
度为基数,运算全年应得绩效薪资,扣除前三季度已分配绩效薪资后分配到个
人。
●主管级职员:按月进行绩效考核,但按季度支付绩效薪资;
●一样职员:按月进行绩效考核,但按月支付绩效薪资。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职员因个人缘故离职或因个人缘故被公司解聘的,该期绩
效薪资将不予支付;在集团或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可连续按实际业绩完成情
形支付。
(3)职员个人绩效薪资与企业或其所在部门(单位)绩效的关系:
●依照《东宇集团企业工资总额治理方法》,关于企业来说,企业实际年度工资
总额G = G1 + G3,那个地点G1相当于企业标准职位薪资总额,G3相当于企
业绩效薪资总额。因为G3是依照对企业绩效考核结果,以G2(相当于标准绩
效薪资总额)为参照运算得到,因此,当G3小于G2时,职员个人的绩效薪资
也要相应减少。至因此否每个人都按同比例减少,依旧区别对待,可由各单位
自行规定。当G3 = 0时,原则上该单位的职员不应得到绩效薪资。
●关于东宇集团总部来说,依照集团总的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形,绩效薪资总额
若低于标准绩效薪资总额时,原则上每个职员的绩效薪资也要按相同比例减少,
具体方法由人力资源部依照每年实际情形提出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
第七条、专门津贴
专门津贴是对企业急需的、市场奇缺,而按集团现有薪资体系又不足以留住
的专门人才以及对公司确有重大奉献的人才按月发放的专门补贴。其发放方法是一年一申报,由各企业或总部各部门提名,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一样有效期一年,但下一年假如仍旧申报并获批准,能够连续享受。
第八条、薪资确定及审批权限
职员的职位薪资是依照职位分析结果由不同主管确定并审批的,确定和审批权限规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