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福寿螺、毒火腿、瘦肉精、毛发酱油、黑心月饼及2008年9月份曝光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一起起怵目惊心,轻者致病,重者导致死亡。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始终没有停止过,并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同时也查处了不少违法单位。但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
我国曾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件:(一) 1988年初在上海发生的因市民食用受到污染的毛蚶而爆发的甲肝大流行事件,当时患者达31万例,造成不少人员死亡,上海市民出行(指到外地)受到限制,食品出口遭到退回,经济损失惨重。(二)2008年6月发生的新生儿从出生起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而患“肾结石”病,随后全国其他各省均有类似案例发生,共有6个婴孩食用含有三聚氰胺三鹿牌奶粉死亡,逾30万儿童患病。此次事件又一次提醒我们食品安全的重要,对食品安全的整治,提高食品安全系数,让我们食得安全,食得放心,这些工作刻不容缓。
三、引起食品安全隐患的因素
1、残留于农产品中的化肥、农药等
由于多施和不按比例要求滥用农药,每年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中毒。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被人体吸收后,通过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脏器,导致中毒,严重时可危及生命。农产品中有机磷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大量、超量或不合理地给农作物施用化肥,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量越来越重;化肥施用不当、滥用化肥生产的蔬菜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并不亚于蔬菜中残留的农药。硝酸盐本身并没有毒,在人口腔和胃肠中存在的细菌作用下可被还原为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大量聚集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摄入,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流行病学实验已经证明,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与食品中固有的胺类化合物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亚硝胺的诱癌时间随人体摄入量增多而缩短。
2、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的抗生素、激素等
为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的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可残留于动物组织中。抗生素、激素及其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反应和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增加了潜在食品安全问题。近年,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兴奋剂可以使禽、畜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使食用残留“瘦肉精”食品的消费者引起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死亡 。
3、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非常严重,它属于化学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据分析,重金属污染以镉污染较为严重,其次是汞、铅等。多数金属在人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可能导致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的潜在危害。目前,我国儿童铅污染较为严重。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