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围绕商会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招商引资和企业维权工作。
6、紧密联系理事和会员单位,反馈基层企业信息和帮助他们解 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7、做好与当地政府和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加强横向联系, 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和考察工作。
8、按规定参加会长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开展商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 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决议。
4、决定商会专职人员的聘用。
5、主管财务工作。
6、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召开理事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
2、制订商会发展规划,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3、组织开展会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4、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 议。
5、决定会员入会、退会、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