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测试准入和准出标准
1 测试准入标准
1) 开发人员编码结束,并已完成自测试;
2) 需求说明书规定的功能或程序员提交的功能说明书的功能均已实现;
3) 基本流程可以走通,界面上功能均已实现,符合设计文档规定的功能;
4) 开发人员向测试部提交《测试申请单》和配置文件。
2 软件测试暂停和恢复标准
2.1 软件测试暂停标准
1) 在进行软件系统测试时,发现程序存在重大bug(影响基本功能性的)或bug过多
时,测试无法正常进行,可向领导申请暂停测试;
2) 存在其他优先级更高任务时,可向领导申请暂停测试;
3) 软件项目需暂停以进行调整时,测试应随之暂停,并备份暂停点数据;
4) 软件项目在其开发生命周期内出现重大估算、进度偏差,需暂停或终止时,测试应
随之暂停或终止,并备份暂停或终止点数据。
2.2 软件测试恢复标准
1) 重大bug被解决或程序通过重新修正;
2) 优先级更高的任务已经被完成;
3) 软件项目被调整后重启启动,测试任务应随之启动。
3 单元测试结束标准
1)
2)
3)
4) 单元测试用例设计已经通过评审 按照单元测试计划完成了所有规定单元的测试 达到了测试计划中关于单元测试所规定的覆盖率的要求 被测试的单元每千行代码必须发现至少3 个错误(不含五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