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测试准入和准出标准
5) 软件单元功能与设计一致
6) 在单元测试中发现的错误已经得到修改,各级缺陷修复率达到标准
4 集成测试停止标准
1) 集成测试用例设计已经通过评审
2) 按照集成构件计划及增量集成策略完成了整个系统的集成测试
3) 达到了测试计划中关于集成测试所规定的覆盖率的要求
4) 被测试的集成工作版本每千行代码必须发现至少2个错误(不含五级错误)
5) 集成工作版本满足设计定义的各项功能、性能要求
6) 在集成测试中发现的错误已经得到修改,各级缺陷修复率达到标准
5 安装测试停止标准
1) 安装退出之后,确认应用程序可以正确启动、运行。
2) 如果系统提供自动卸载工具,那么卸载之后需检验系统是否把所有的文件全部删除,
注册表中有关的注册信息是否也被删除。
3) 安装完成之后,可以在简单地使用之后再执行卸载操作,有的系统在使用之后会发
生变化,变得不可卸载。
4) 对于客户服务器模式的应用系统,可以先安装客户端,然后安装服务器端,测试是
否会出现问题。
5) 考察安装该系统是否对其他的应用程序造成影响。
6) 在安装测试中发现的错误已经得到修改,各级缺陷修复率达到标准
6 系统测试结束标准
1) 系统测试用例设计已经通过评审;
2) 按照系统测试计划完成了系统测试;
3) 达到了测试计划中关于系统测试所规定的覆盖率的要求(新的系统,要求按测试用
例来测试,覆盖所有用例后提交测试报告;新的版本,按开发的《测试申请单》来验证修复BUG和新增功能,然后进行回归测试,提交测试日简报);
4) 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中定义的所有功能已全部实现,性能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5) 在系统测试中发现的错误已经得到修改,各级缺陷修复率达到标准。
7 缺陷修复率标准
1) 一、二级错误修复率应达到100%;
2) 三、四级错误修复率应达到95%以上;
3) 五级错误修复率应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