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办法
6.负责校内及南郊教师住宅小区商铺的招租及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和四害防治工作。
8.负责学院房屋资产、水、电、电视和电信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工作。
9.负责水、电、电视费的收缴工作。
10.负责学院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11.负责师生员工的医疗保健、健康教育、防疫及体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费医疗的管理、红十字会等工作。
四、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后勤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在后勤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的执行,维护宿舍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2、根据学院人事制度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员、清洁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并做好员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区房产资源的管理,做好学生宿舍的清理、调整和分配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家具、设施和设备等公有财产的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公有财产的数量齐全及使用完好。
5、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与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密切配合,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6、确保学生宿舍区的正常供水、供电和热水的供应,并负责学生宿舍超标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7、做好学生宿舍楼公共场所及宿舍楼周边地区的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保持宿舍区环境卫生整洁。
8、与维修组密切配合,做好学生宿舍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保持各种设施使用良好。
9、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勤工助学名额协助开展工作,并负责该部分同学的管理以及相关的考核和补助申报工作。
10、按照实际需要申报购买宿舍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资(物品),并按规定领用、发放。
11、密切与政治辅导员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