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规定文本
3、外墙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八、施工场地
业主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
九、垃圾装运及清理
业主的装修垃圾须用袋装运,出户的垃圾不准在公共场所过夜堆放,须及时运走,防止阻塞公 共通道和影响小区美观。
十、装修时间
1、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影响周围业主的休息,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噪音(如关好门窗 等)。
2、小区内装修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
3、如业主装修工期紧,征得管理处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9:00但在晚上6:00~9:00 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禁止在楼内喷油漆,烤漆。
4、装修工期一般不超过30天。
十一、防火
业主在装修期间,应确保装修施工人员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如不得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 中,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电炉做饭等。进行电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
十二、其它
1、业主应在申请获管理处正式批准后,方可派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2、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
十三、处罚
1、业主若不按第一、第二项要求进行施工,经管理处检查发现,限其修复,情节严重的管理 处有权向有关机构提出诉讼。
2、业主若不按第三至十二项要求施工,管理处有权采取没收工具等强制性措施暂停业主的装 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