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民族宗教政策的最新论述
党的十八大报告原文中关于民族宗教政策的论述。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先后7次直接讲到民族宗教工作,并用一大段进行了集中论述,即“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我国民族宗教工作根本任务的最新概括,是我们今后做好工作的总指导、总依据。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国少数民族人口1.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9%,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要加大投入,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更快发展起来,同全国一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维护和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使各民族更多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条件下,要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谋国家的强盛和统一。对达赖集团、“三股势力”等打着民族旗号搞分裂主义的势力,必须进行坚决揭露和斗争。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信教群众超过1亿。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