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金:本合同签订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定金元。供方收到
定金之日起,即合同生效。
3、所有货款以人民币现金或支票支付结算
七、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能按时供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按延期供货的货款的千分之三向需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2、如需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需方必须按欠款额的千分之三向供方支付滞
纳金。
八、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
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九、不可抗力:双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
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五份,供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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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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