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学,提升质量——学院教学管理制度解读
一、教学常规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分解开课计划 生成教学任务 教师领取教学任务
征订教材
教务处排课管理
确定授课要求
编写教学单元设计与授课 计划表、制作多媒体课件
组织教学
学生考核
教学评价
课堂教学
实训教学2
教学基本流程
一、教学常规要求之仪表要求
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教学现场男 老师不准拖鞋、背心、非西装短裤,女教师不准 穿袒胸露背、半透明或吊带衣服。
一、教学常规要求之行为要求提前五分钟(监考15分钟)到教室;不准迟到,不准吸烟,不允许接听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准坐
着讲课。以适当方式做好上课考勤和记录,维护教学
秩序。4
一、教学常规要求之考核管理1.考核形式:考查和考试。
2.出卷:A、B卷;试卷难易适度,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成绩原则上正态分布;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教学内容、教学学时相同的课程,原则上统一 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3.成绩比重:30%、70%。4.阅卷:考核后三天内提交成绩表、试卷、试卷分析报告。 5.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学时三分之一或实验实训成绩不合格,不得
参加该课程期末考核,总评成绩为零。
一、教学常规要求之听课要求1.被听:督导员有权随机到任何班级听课;督导员有权找教师调查了
解其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有权查看其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教案、教学单元设计、实验实训指导书等; 2.听课:助教及见习期教师除参加观摩课外,每学期至少听2名具有 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的课2-4节;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参加观摩课一次可 视为听课1-2节,如本学期无观摩课则至少听课1-2节。
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1.考核对象:担任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2.考核机构:教务科研处组织,教学督导室、各系部实施; 3.考核内容: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常规、教学效果(学生测评、教学督 导评课、系部教学督导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4.考核等级:A、B、C、D、E; 考核等级为D的教师,在次学期(年)视情况酌减教学工作量, 并要求听课达到16节以上;最近三学年中,有两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
核为D,或最近一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支持。
三、教学工作量规定1.最低授课工作量:学年平均计算,按10学时/周计算; 2.标准课时:一个自然班1课时的系数为1,两个自然班组成的合班系
数为1.3,且平均人数/自然班需达到30人;双语专业课的系数为1.2(教学内容50%以上由外语讲授) 3.教师带上课学生班到企业进行专业性顶岗实习或实践,按3
课时/天;
如果仅为考察、参观,则2课时/天。4.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指导+毕业实习指导按6学时/生计算。
四、教学事故、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规定(一)教学事故 1.宣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造成学生思想混乱; 2.教师未按教务科研处要求制订并上报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影响教学活动正 常进行; 3.未经教务科研处同意,教师擅自缺课、停课、调课、改变上课地点、改变教学 安排等; 4.未经教务科研处同意,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题5分钟以上; 5.在实训实验室中,教学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从而造成人员伤害或器 材设备损坏; 6.试卷命题过程中,主考教师命题不认真,试题重复或试卷差错较多; 7.教师或接触试题人员向学生泄露试题内容; 8.未经教务科研处同意,监考教师擅自迟到、早退、缺席或不严格履行监考守则; 9.教师阅卷评分不认真或不公正而影响学生成绩,教师上报的成绩登记表不完整 或有错误; 10.同一位教师或有关人员在一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出现教学差错。 ......9
四、教学事故、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规定(二)教学差错 1.教学人员在理论课教学中有20分钟以上时间不进行授课,实训实验 课教学没有训练、操作要求或不进行指导; 2.教师在上课时间使用移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 3.未经教务科研处同意,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5分钟 以内;
4.未按时上报试题、成绩登记表等其他必须及时上报的教学文件、材料等,造成教学管理混乱。 ......10
四、教学事故、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规定(三)教学事故处理 1.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校纪处分; 2.取消事故责任人本年度各项奖励的参评资格; 3.按当事人认错态度和表现,酌情扣分当月津贴的50-100%; 4.一学期两次教学事故,调离工作岗位。
5.如教学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该赔偿损失;(四)教学差错处理 1.教学差错责任人在系部、行政处室作自我批评,学院根据态度决定是否进行通
报批评;2.按当事人认错态度和表现,酌情扣分当月津贴的20-40%; 3.一学期四次教学差错,调离工作岗位。11
4.如教学差错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该赔偿损失;
五、科研管理规定1.录用的一般教师,按全额科研任务分计算,其标准具体如下:初级职称教 师每学年科研工作量标准为1分,中级及相当于中级职称教师2分,副高及相 当于副高职称教师3分,正高职称教师4分;根据完成的情况确定奖励。 2.有科研任务的录用教师和双肩挑的中层领导,如果没有完成科研任务,则 每1分扣除奖金50
0元;不足1分者,按比率计算,如0.1分扣50元。
3.录用教师、双肩挑中层干部及学院领导,在完成科研任务的基础上,其超出的奖励科研分,按每1分奖励1000元计算;不足1分者,按比率计算,如 0.1分奖励100元。 4.录用的行政人员,其一般科研分不作奖励;其奖励科研分的奖励金额按一 般教师的1/2计算。 5.科研经费使用范围:科研业务费、设备材料费、科研管理费、其他费用。 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30%。12
祝各位新老师:身体健康、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