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群号231359047
看过不少图纸。有些是消防报批在景观设计之前就搞定了,有些城市则是消防验收程序不一样,而在景观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时却没注意。
但施工图设计师还是得注意,这是责任问题。
往个人方面说,图纸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一旦小区里出现着火之类的问题,到时候跑都跑不了。
搜集的资料有所欠缺,大家可根据自己所在地的规范进行补充。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参见[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