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知识
用火的主要安全措施8、 用火作业结束后或下班前,用火人员、监火人 要进行详细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9、 储装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必须与用火部位 隔绝(加盲板),用火前,必须进行置换,保证系 统氧含量不大于23%(体积)。 10、 3级及以上风险的用火作业间断时间超过30分 钟,在重新作业前,应由用火人、监火人、车间项 目负责人共同检查用火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气体 检测合格后方可用火。 11、 在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 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 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 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