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培训
4.权利义务与风险担保
5.智能财产权管理要项
6.合约有效期限与罚则
7.法律管辖等相关条文
采购合约解析
制造合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约所附“条件”所订 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甲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一)“附件”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订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重新协议而修订。
(二)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报价明细提示给甲方。
(三)当制造成本有显著变动,超过 ± 5% 以上(含)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得以书面通知对方以做为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的协议。 (四)采购单价除在“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是指为甲方的工厂交货价格。
(五)“附件”中所记载的推定购入数量,并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证购买数量。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可变更推定采购数量,予以追加或削减。
(六)前项的推定采购数量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为估价条件,如合约期满后,甲方所采购的实际数量和该推定采购数量之间有大幅差异时,双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单价并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