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转化进行投资。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推广的奖励制度,对那些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取得重大成绩、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要给予重奖。在职称评聘工作中,把科技成果的推广情况作为考核科技人员的主要内容,要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以引导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三是应当允许和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依法进行有偿的技术承包,所得合法收入应受法律保护。
(3)通过政策倾斜,促成生态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投资主体多元化。生态农业科技成果是一种公开的、保密性差的成果,具有正外部性效益。生态农业推广在市场中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难以得到成本上的补偿,因此,必须依靠国家给予农业推广以强有力的支持,在坚持以国办推广机构作为主体,国家财政作为推广经费主要来源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合作推广,建立多渠道融资投入机制。首先,政府要千方百计确保农业开发和推广所需的经费,确保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补贴和奖金,确保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其次,要完善间接融资的体制,设立农技推广基金。鼓励民间、私人投资于农业推广,使农技推广基金逐渐成为继政府拨款之后的重要资金来源。在经济效益较好的推广项目中提倡使用各种银行贷款,可在农技推广基金中贴息予以扶持,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积极给推广事业贷款。三是鼓励农技推广部门兴办经济实体,增强推广部门的经济实力,但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推广与经营的关系。四是通过工业反哺农业,鼓励各类企业、投资者把资金投到生态农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建设中去,进一步推动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
(4)建立生态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及农民科技培训机制。生态农业发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