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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赛区设技术代表1名,由师体育局委派。
6、如某队在比赛期间遇到与比赛有关的问题,需通过领队或教练即时向仲裁委反映情况,通过仲裁委协调解决。
7、对于不遵守赛会纪律和比赛规则者,将提出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组委会设置
1、组委会主任由承办单位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师体育局选派技术代表担任,委员由各代表队领队组成。
2、裁判长、裁判员由每代表队选派1-2人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