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正确的活动宗旨,突出育人功能,面向全体学生,提高艺术活动的普及率;各中小学开展本届艺术节活动所需经费(含购买服装等),依照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在本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4.各学校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要把师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和维护师生安全。
5.本届艺术节活动的书画作品展览、文艺汇演所需经费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6.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教育常规工作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凡未制定活动方案、未安排专人负责、未进行书画训练和节目排练、未组织大型艺术展演、不按要求上交作品和节目的学校,除在常规工作督查中扣分外,年度目标考核时扣除相应考核指标的考核分。
三、项目及分组
(一)项目分类
活动项目分两类:文艺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文艺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曲艺等;艺术作品类包括书法(篆刻)、美术。
(二)对象与分组
1.文艺表演类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