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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No.:AFDEISOHR009-A 页数 : Page 2 of 3
主题 motif: motif:
受控状态 restrict
:已受控
宿舍管理规定
发行日期 issue/date: 01/07/2008
3.8 宿舍严禁点蜡烛和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给予记过处分。 3.9 严禁乱扔垃圾、纸屑、果皮和
随地吐痰,不得往楼下倾倒污水等,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3.10 不得在走道堆放物品、垃圾及晾晒衣物、被子、鞋子等物品,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3.11 节约用水、用电,不得长明灯、长流水和空房开风扇、空调,违者警告处分。 3.12 保持厕所畅通及清洁卫生,便后必须冲水,便纸必须放入纸篓。由于人为造成厕所堵塞,疏通 费用由本舍人员自行承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13 辞职、辞退人员必须当天离宿。如确有特殊困难,经综合管理部同意,可适当延长留宿时间, 但最长不得超过 3 天。退宿时必须开据行李放行单,经本舍舍长签名后交宿舍管理员,并将 行李交宿管员检查后方可放行。 3.14 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刁难、辱骂宿舍管理员。违者给予记过处分。 3.15 宿舍晚上 12:00 钟必须全部关灯就寝,违者警告处分。 3.16 各宿舍员工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和被盗。 发现东西被盗要及时报告舍管员、 保安员等。 3.16 宿舍实行检查评比制度: 3.17.1 评比人员由舍管员带队,各舍长轮流参加评比。具体人员由舍管员临时指派,每月至少 2 次。 3.17.2 评比方式:采取不定时、不定期进行评比,每月进行累计。累计得分最高者,给予每位舍员 10 元的奖励;累计得分最低者,每位舍员向公司爱心基金会缴纳 10 元爱心基金(只要每次 评比分数超过 80 分者免罚) 。 2.17.3 评比细则:详见《宿舍卫生检查评比表》 3.18 宿舍水电额度 3.18.1 为控制宿舍的用水用电状况,对宿舍水电额度作如下规定: 3.18.2 每月水电额度
宿舍规格 12 人间 6 人间 4 人间 2 人间
每月用水额度 36 方 18 方 12 方 6方
每月用电额度 80º 60º 50º 30º
备注 依据一段时期宿 舍实际水电用量 制订
3.18.3 以上的每月水电额度为每月最好成绩限额,各位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相互监督。如有水电 用量超出额度的,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编写/日期 Prepared by/Date: 陈文生 01/07/2008 审核/日期 Checked by:见首页 批准/日期 Approve By/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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