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甘发改收费[2011]1527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9.02
【实施日期】2011.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
通知
(甘发改收费〔2011〕1527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局: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中小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和收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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