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普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沂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责任及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目前正处于督促检查阶段。要求各镇、各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市政府将于近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工作。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镇、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进一步深化力度,整改提高,完善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坚决治理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要继续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一抓手,结合实际,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起,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行业、特种设备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一是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今年全市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