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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专家考评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二)理论知识由专家考评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和计分。
(三)操作技能的成绩,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审、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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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计数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根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按比例累加,其中理论知识占20%,操作技能占80%。
(五)大赛前1-8名如出现同分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判决最终排名顺序。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决赛场地:五邑大学纺织服装学院纺织服装实验中心。 决赛设施:制版台、裁剪、蒸汽烫斗、平烫、缝纫机、直尺、人台等。
四、竞赛细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理论知识竞赛在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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