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B检验规范及样品认定要求
5.3.1.2供应商需至少保存出货报告2年,以便品质追踪与查验。
5.3.1.3出货报告之样本需足以代表该批出货之整体品质,若该进料批包含两个D/C,则
每个D/C皆需抽样检测。
5.3.1.4任何发现于出货报告上之缺失(包含输入错误或资料遗漏),皆视为主要缺失。 5.3.1.5出货报告上除需检验员签名外,还需经由检验主管核准,未经核准之出货报告一
律拒收。
5.3.1.6 SQE工程师可依照产品设计及客户别之差异增加测试项目及修改抽样计划。 5.3.1.7出货外箱及检验报告上均需标明批号。 5.3.2出货检验报告测试项目要求:
5.3.2.1具体参见【PCB成品出货检验报告】
5.3.2.2在检验报告后面附上切片报告及切片、阻抗报告、可焊性报告。 5.4包装要求:
5.4.1包装方式规定:须热封真空包装,且内添加干燥剂。
5.4.2纸箱外盖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D/C),保存期限、批号。 5.4.3多层板在包装前,须在150℃下烘两小时,以烘烤所含水气。 5.5其它要求:
5.5.1共性EQ只需回复一次。
5.5.2处理文档时请一定要认真检查图档,遇到EQ应第一时间与我LAYOUT组相应工程师联
系解决,请务必执行,防止由于工程问题而影响PCB品质。 5.5.3为保证我司样品交期及时而不至于DELAY整机样机送样,请所有供应商在制作样品时,
须提供样品制作进度表供我司需求单位确认,精确到每一个环节,如:沉铜。我们将以样品交期和样品品质决定供应优劣,请务必保证交期。交期请按制作规格书中的交期为准,如果不能满足样品交期,请第一时间提出,以便采购更换厂商。 5.5.4每批次(订单总量)到货的打叉板(即报废板)总量比例为≤0.5%,即每10000PCS,
可允许的打叉板数量为≤50PCS(QA要求)。
5.5.5每包打叉板的打叉方向应一致,且应在每个订单的最后一批为尾数箱形式送货(QA要
求)。
6.相关文件:无 7.相关表单:
7.1 NL1-34-004-01 PCB成品出货检验报告 8.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