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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 1.网络招聘:先拟广告稿、主管确认、发布;
2.登报征求:拟广告稿,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报价、审批、执行。 3.内部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第六条 应征信息处理:
1. 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人事专员定时收集交主管审核后,由主管初
审并协调面试时间,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
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邮件“致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第七条 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 1. 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
说明:常规情况下,由用人部门在申请人员增补时提供测试题和标准答案; 应试人员完成笔试后,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用人部门主管或授权技术骨干、核定权限主管分别面试。
各级面试完成均应有面试记录和评价意见填写在面试记录表。 (2)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2. 面谈:由申请部门主管、综合办公室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
时应注意:
(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6)面试过程中,应尽可能满足应试者对岗位和公司的咨询,并通过应聘者提问的方法、出发点等评估应聘者的心理素质。
(7)原则上所有环节的应试(笔试、面试、复试)须按排在连续时间内完成。 3. 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或需要特殊安排的,发出“复试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第八条 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限管理、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