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
项目单位要规范和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真正把行政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使之透明化、程序化、规范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要将涉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审批立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材料采购等各个方面和环节的全面公开,实现整个工作过程的公开,全部工作结果的公开。同时,各建设指挥部要在征地拆迁和地方工作中做好向沿线群众的公开和宣传工作,以公开透明的信息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同时要积极防范地方黑恶势力侵蚀项目建设的现象;各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坚决杜绝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的管理缺位现象;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切实杜绝违法转包、分包和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要通过公开,增加透明度,增加约束力和责任感,增加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勇气。
各位领导、同志们,本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我代表全体参建人员承诺:我们将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十公开”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相关制度要求,积极配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高管局和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为项目建设筑起一道廉政建设的防火墙,积极落实各项监督,以监督提士气、以监督鼓干劲,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