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势态,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必要时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研判。信息分析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预警处置。对于发生一般(Ⅳ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单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尽可能控制和消除事态扩大,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到县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于较大(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相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相应的专项应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