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评价指标体系
3、黄磷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依据《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程序》、《云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审查表说明》,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在牵头组织对申报“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企业进行
验收时,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部分综合得分(S)等于或大于
评价总分(500分)的70%时(即S≥350分),申报企业可评定为“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
五、指标解释
《黄磷行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评价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指标解释与《中国化学工业统计》和《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统计》中指标概念一致,其它指标解释如下:
1、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电、煤、燃油、蒸汽所有能耗之和(折标煤表示)。
综合能耗(kg标煤/t产品)=
企业年耗能总和(kg标煤)
黄磷年产量()t
注:具体按国标《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的规定计算。
2、新鲜水消耗量
系统中锅炉给水量、净化洗涤补水量、循环水损失补充水量等进入系统的新鲜水总量减去系统所有副产蒸汽的冷凝水量与黄磷年产量之比。
新鲜水消耗(t/t)=
进入系统新鲜水总量-副产蒸汽冷凝水量黄磷年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