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若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或乙方管理制度,乙方依情节给予处罚或终止实习协议,如终止实习,乙方应提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丙方,如甲方和丙方无异议,此协议终止;如丙方持有异议或对事故处理不服,可以向乙方的上一级部门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若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缴纳学杂费或其他费用,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 由乙方协助甲方督促丙方在十五日内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对丙方做开除学籍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八、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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