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商务硕士考研笔记,考研考点整理。
才思教育网址:则体现出来的。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即一个成员方给予其他任何一个成员方的产品的优惠待遇,所有其它成员方的相同产品均有权享受。也就是说,一成员方对于原产于或运往另一成员方的产品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方的相同产品。
②国民待遇原则——即任一成员方在本国市场上对来自其他成员方的进口产品所给予的一切待遇不应低于本国的同类产品。
(2)减让与关税保护原则
关税减让与关税保护原则是为了促进贸易的自由发展,同时意识到各成员方有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意愿,因而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一方面通过谈判来削减关税,另一方面又规定关税是WTO所允许的唯一的保护方式。
(3)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任何成员方除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外,不得采用其他措施禁止或限制其他成员方产品的输入或输出。
(4)透明度原则
成员方必须及时公开一切影响贸易活动的政策和措施。
(5)公平贸易原则
公平贸易原则是指通过消除各成员方对贸易活动的人为干预,维护自由市场的原则,促进各成员方之间的公平竞争。
(6)磋商调节原则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磋商调节,目的是通过争端的解决来平衡各成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