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节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4、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请晰,编号准确。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安装
(一)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 统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3、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a、竣工图;b、设计变更文字记录;c、施工记录(包括隐蔽);d、检查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e、竣工报告。
(二)、布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 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 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