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除外)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