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审美本质
美是客观的,审美关系是人和现实关系中的一种,从人出生开始,人是有意识的。美的客观对象和审美主体的关系,就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人和审美关系建立和独立是由于人类生产实践活动,人之所以要和现实建立审美关系是由于人的本质力量具有审美需要。
审美就是对于美的欣赏。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事物和艺术作品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人在劳动中创造了美的客观对象,同时也创造出了能够欣赏美的主体。美感是客观事物的美作用于人引起的意识或情感活动,这种意识和情感活动只有作用于人的活动时。美感在本质上是美的感受和美的感观的统一。 审美价值是客观的,这既因为它含有现实现象的、不取决于人而存在的自然性质,也因为它客观的、不取决于人的意识和意志而存在着这些现象同人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存在着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而审美评价则是主观的,它是对价值的主观关系的表现,它既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价值和评价的不同含义,两者的区别犹如客体和主体的实践关系和理论关系的区别。那种把审美理解为主客观的统一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没有充分地划分“价值”和“评价”两种概念之间的区别,混淆了人们对现实的实践关系和理论关系。审美的特征不在于主客观的统一,人的认识的任何形式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形象”(列宁)。审美关系作为客体和主体的相互联系而存在。
说到审美价值,其中包括艺术价值复杂多样的本质的必要性,既取决于理论任务,又取决于实践任务。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于形成人们一定的价值定向,而且在于创造最高价值——全面和谐发展的个性。科学的研究人对现实审美关系的价值方面,旨在解决同加强审美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效果有关的最主要的一些问题。
忽视审美的价值本质,就不能揭示美的标准。人的审美关系历来是价值关系,没有价值论的态度,要认识它原则上是不可能的。审美关系的客体本身具有价值性。
艺术本质的审美价值理性在于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的审美反映和艺术符号性创造,与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宗教伦理道德相比较,艺术具有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艺术对象包括整个宇宙、人生,自然科学在科幻艺术创作中经常以审美的方式得到某个侧面的反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亦普遍地为艺术家所注目:伦理道德的表征也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伴而行的;艺术产品作为物质构成物,表现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艺术语言符号体系。审美价值理性是艺术对象的本质属性,人及其社会生活的其他价值属性,须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审美价值理性,或者以审美的方式表现出来。
艺术的审美性,集中体现了人类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人类的社会实践。意识美作为现实的反应形态,它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它比现实中的美更加集中,更加典型,能够更加充分的满足人的审美需要。人类对客观世界有各种各样的把握方式,艺术是人类把握客观世界的特殊方式,即人对客观世界的审美把握的方式,艺术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产物。艺术家创造艺术,首先必须对生活有所感受,这种感受是审美的感受;在审美感受的基础上形成关于世界、社会、人生的意识,这种意识不是科学意识,也不是道德意识,而是以情感为核心的审美意识。艺术就是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