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 岗 实 习 三 方 协 议 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学生): 电子邮箱:
丙方(学院系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赴甲方顶岗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实习场地和设备,包括生产、工程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性实习岗位时,需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期间乙方发生人身安全问题依据《劳动法》由甲方负责,其余时间责任自负。
3.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 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5、乙方实习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6、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定,并签署鉴定意见,以作为考核乙方实习效果的依据。
7、对顶岗实习期间表现符合甲方要求的同学,甲方承诺由事先约定的用人单位于2012年4月20日前跟乙方网上签约或者签订书面就业协议。
8、如果乙方实习期间没有不称职的的表现,顶岗实习期满甲方承诺由事先约定的用人单位跟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免除试用期。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实习前,乙方要签订安全实习保证书,保证在实习期间不违纪。
2、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