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经营农村荒山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人(××××),委托(××××)合作建设农村荒山地发展农贸市场合作协议书××××集团发展新村区住宅开发农贸市场,在2011年至2012年7月底平完一座山地,荒山地共平150亩地。给广大社员带来一个良好的效果,为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为目的。合理节约规划建设用地。拟在甲方村东北角荒山头地,合作开发经营兴建新村区和农贸市场、商铺、商贸、街道、门面房、修路、水塔一体住宅新区开发农贸市场,文明建设项目发展。
为使上述合作开发项目顺利发展起来农贸市场,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按本协议所列条款如下:
(1)、项目(工程)名称:××××区农贸市场综合发展新村区住宅楼若干幢和农贸市场门面房、街道等建设新区发展。
(2)、建设地址:××××